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名称:GB 4717-2024《火灾报警控制器》
2.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日
3.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4. 实施日期:2024年7月1日
5.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6. 归口部门: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标准内容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与本标准相关的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相关的专业术语和定义。
4. 分类:根据功能和使用环境,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分为不同类型。
5. 要求:详细规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电压范围:AC 220V ±10%,50Hz
环境温度:-10℃至+55℃
相对湿度:≤95%RH(无凝露)
报警响应时间:≤10秒
声压级:≥75dB(A计权)
光信号:红色,可见距离≥10米
6. 试验方法:规定了各项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和步骤。
7. 检验规则:明确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具体要求。
8.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规定了产品标志、使用说明书的编写要求,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条件。
三:标准作用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公共场所、工业设施等需要火灾报警控制的场所。
2. 具体应用场所:
商业建筑:如购物中心、办公楼、酒店等
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体育馆等
工业设施:如工厂、仓库、石油化工设施等
交通设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
住宅建筑:如高层住宅、别墅区等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1. 提高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报警信号。
2. 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3. 为设计、生产、安装、使用和维护火灾报警控制器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五:标准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1. 监督机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 处罚措施: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产品、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 信息反馈: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不断完善标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