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名称:GB 1588-2024《医用玻璃体温计》
2.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5日
3.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4. 实施日期:2024年7月1日
5.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归口部门: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标准内容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玻璃体温计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 分类:根据测量部位不同,分为口腔用、腋下用和肛门用三种类型。
3. 要求:
外观:体温计表面应光滑、无裂纹、无气泡、无明显划痕。
刻度:刻度线清晰、均匀,最小分度值为0.1℃。
测量范围:35℃至42℃。
准确度:在35℃至42℃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为±0.1℃。
响应时间:口腔用体温计不超过3分钟,腋下用和肛门用体温计不超过5分钟。
强度:体温计应能承受规定的机械强度试验,无破裂或变形。
4. 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刻度检查、准确度测试、响应时间测试和强度测试。
5. 检验规则: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刻度和准确度。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应标明生产厂家、型号、测量范围、准确度等信息,包装应防震、防潮,运输和贮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标准作用
1. 医疗机构: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医用玻璃体温计时,可依据本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
2. 生产企业:体温计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和检验过程中,应遵循本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 监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和产品质量抽查中,可依据本标准进行监督和处罚。
4. 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医用玻璃体温计时,可参考本标准,选择合格产品,确保测量准确性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