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名称: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2.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日
3.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4. 实施日期:2024年7月1日
5. 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 归口部门: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标准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家具,包括但不限于木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有害物质:指家具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重金属等。
限量:指家具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
4. 要求
4.1 甲醛释放量
木质家具:≤0.124 mg/m³
软体家具:≤0.050 mg/m³
4.2 苯系物含量
苯:≤0.11 mg/m³
甲苯:≤0.20 mg/m³
二甲苯:≤0.20 mg/m³
4.3 重金属含量
铅:≤90 mg/kg
镉:≤75 mg/kg
铬:≤60 mg/kg
汞:≤60 mg/kg
5. 试验方法
5.1 甲醛释放量测定:按GB/T 2912.1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苯系物含量测定:按GB/T 18883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重金属含量测定:按GB/T 17657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有害物质限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产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害物质限量等信息。
7.2 包装:产品包装应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7.3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曝晒和污染。
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三:标准作用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家具,包括但不限于木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等。具体应用场所包括:
家庭居室
办公场所
酒店客房
学校教室
医疗机构
2. 作用
保障消费者健康:通过限制家具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规范市场秩序:统一家具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提升产品质量:推动家具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环境保护: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3. 实施效果
自本标准实施以来,家具市场中有害物质超标的比例显著下降。
消费者对家具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有了更高的信心。
家具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4. 监督与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本标准的监督与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家具产品进行抽检,确保符合本标准要求。
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下架、召回、罚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