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77-202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30077-2023
标准名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n emergency rescue materials equipment for hazardous chemical enterprises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24年9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归口部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标准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总体配备要求、作业场所配备要求、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物资配备要求、其他配备要求、管理和维护要求等。具体内容如下:
配备原则:
针对性: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特征和风险评估结果配置物资。
配套性:确保系统配套、功能齐全、数量充足。
先进适用性:优先选择性能先进、安全耐用的物资。
作业场所配备要求:
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在专用柜或指定地点。
配备正压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气体检测仪、手电筒、对讲机等。
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物资配备要求:
应急救援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抢险救援车辆、气体防护车等应配备相应物资。
其他配备要求:
危险化学品可能泄漏至江河湖海的单位应配备水上抢险救援物资。
可与周边单位或应急救援机构签订互助协议。
管理和维护:
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和记录。
物资应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存放整齐。
使用人员应接受培训。
三、标准作用
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单位:规范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确保在事故初期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虽非强制要求,但可参照执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管理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推动企业落实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周边单位与应急救援机构:通过互助协议共享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区域应急响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