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1252-2023
标准名称: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日期:2023-11-27
实施日期:2024-12-01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标准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下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建筑陶瓷生产企业;
卫生陶瓷生产企业;
耐磨氧化铝球生产企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 12952 烟煤发热量计算方法
GB/T 13335 煤炭品种划分。
术语和定义
建筑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生产单位产品建筑陶瓷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折算为标准煤。
卫生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生产单位产品卫生陶瓷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折算为标准煤。
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生产单位产品耐磨氧化铝球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折算为标准煤。
技术要求
建筑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指标要求:
一级限额:≤7.0 kgce/kg;
二级限额:≤8.5 kgce/kg;
三级限额:≤10.0 kgce/kg。
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指标要求:
一级限额:≤6.0 kgce/kg;
二级限额:≤7.5 kgce/kg;
三级限额:≤9.0 kgce/kg。
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指标要求:
一级限额:≤4.0 kgce/kg;
二级限额:≤5.0 kgce/kg;
三级限额:≤6.0 kgce/kg。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统计范围: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
计算方法:按低位发热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计算,具体方法见附录A或附录B。
三、标准作用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生产企业,用于指导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和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生产项目,用于指导项目的能耗控制和节能设计。
本标准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能耗监管和节能管理的依据,用于评估企业的能耗水平和节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