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557-2023《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标准解读
一、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船用救生设备安全标志
标准号:GB 16557-2023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3日。
实施日期:2023年12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归口部门:交通运输部。
代替标准:代替GB 16557-2010。
二、标准内容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和水上设施使用的与救生设备及其装置相关的标志图案、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的应用要求。适用于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
标志图案:包括脱险通道标志、应急设备标志、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强制性行动标志等。
技术要求:
标志形状与颜色:脱险通道标志、应急设备标志、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形状应为正方形或矩形,底色为绿色,图形和字符为白色;强制性行动标志形状应为圆形,底色为蓝色,图形和字符为白色。
标志尺寸:应符合GB/T 16903的有关规定,常用最小公称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耐燃烧性:基材为塑料板的标志,氧指数应不低于26%。
发光强度:蓄光型救生安全标志在停止照射后,10分钟内亮度不小于15 mcd/m²,60分钟内亮度不小于2 mcd/m²。
耐久性:外部使用的标志应有保护,防止紫外线和潮湿老化。
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通过检查生产商提供的标志证明文件和目视检查标志外观。
形状及颜色检查:通过目视检查标志形状及颜色。
尺寸测量: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尺寸测量。
三、标准作用
船舶制造与设计:为船舶制造企业提供明确的救生设备标志设计和安装要求,确保船舶救生设备的安全性和可识别性。
船舶检验与认证:为船舶检验机构提供统一的检验标准,确保救生设备标志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
船舶运营与管理:帮助船舶运营企业规范救生设备的标识管理,提升应急响应效率,保障船员和乘客的安全。
海事监管:为海事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加强对船舶救生设备的监管,减少因标志不规范导致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