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标准名称:GB 36893-2024《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发布时间:2024年6月1日
3.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4.实施日期:2024年12月1日
5.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归口部门: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二、标准内容
GB 36893-2024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下是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500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3.术语和定义:
能效限定值:空气净化器在额定工况下的最低允许能效值。
能效等级:根据空气净化器能效水平划分的等级,分为1级、2级和3级,其中1级为最高能效等级。
4.技术要求:
能效限定值:
颗粒物净化能效限定值≥5.00m³/(W·h)。
甲醛净化能效限定值≥1.00m³/(W·h)。
能效等级:
1级能效:颗粒物净化能效≥8.00m³/(W·h),甲醛净化能效≥1.50m³/(W·h)。
2级能效:颗粒物净化能效≥6.00m³/(W·h),甲醛净化能效≥1.20m³/(W·h)。
3级能效:颗粒物净化能效≥5.00m³/(W·h),甲醛净化能效≥1.00m³/(W·h)。
试验条件:
空气净化器应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风量下进行能效测试。
5.试验方法:
颗粒物净化能效测试:在30m³试验舱内,使用香烟烟雾作为污染物,测试空气净化器的颗粒物净化能效。
甲醛净化能效测试:在30m³试验舱内,使用甲醛溶液作为污染物,测试空气净化器的甲醛净化能效。
试验设备:使用符合GB/T 18801-2015要求的测试设备。
6.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每台空气净化器出厂前应进行能效测试,合格后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新产品或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有重大改变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空气净化器应有清晰的能效等级标志,包括能效等级、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等信息。
包装应能保护空气净化器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贮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三、标准作用
GB 36893-2024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空气净化器的能效水平,具体作用如下: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设定严格的能效限定值和等级,推动空气净化器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能效,减少能源消耗。
2.规范市场秩序:
统一能效标准和检验规则,防止低效空气净化器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
3.促进技术进步:
高能效等级要求推动企业改进空气净化器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提升技术水平。
4.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通过推广高效空气净化器,有效去除颗粒物和甲醛等污染物,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5.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500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学校、医院等场所。
通过GB 36893-2024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空气净化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促进绿色低碳转型。